关于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职务聘任的公示
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要求,我队彭波等7人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且取得技术资格的专业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近相符,经大队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现因工作需要,拟聘用以下人员专业技术职务,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工作部门 | 工作岗位 | 主要工作职责 | 聘任专业技术等级 | 专业 | 拟聘任时间 | 备注 |
1 | 彭 波 | 地勘公司 | 总经理 | 负责地勘公司公益性地质、商业地质勘查、技术服务等工作。担任技术负责、项目负责组织实施中大型地质勘查项目设计、实施、成果报告编制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地矿 | 202407 | |
2 | 张吾林 | 地质矿产科 | 副科长 | 负责对接局科技教育处,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。负责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做好推广;负责组织地质项目三级质量检查,参与各类地质报告的审核;负责组织开展技术质量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;参与大队年终质量考核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地矿 | 202407 | |
3 | 赵鹏坤 | 地质矿产科 | 科员 | 从事地勘项目各类型报告的审查;落实核地质与能源处相关工作任务;负责填报地勘项目报表;负责探矿权变更延续等工作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地矿 | 202407 | |
4 | 郑 翔 | 岩工院 | 副院长(主持工作) | 主持岩土工程分院行政工作,主要职责涵盖岩土工程勘察、地基处理、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、边坡支护设计、水文地质以及地质灾害施工、评估、勘察、设计等领域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水工环 | 202407 | |
5 | 丁皇江 | 地勘公司 | 副经理 | 负责地勘公司物探工作,主要从事野外物探工作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物探 | 202407 | |
6 | 崔英华 | 工勘分院 | 技术员 | 主要从事地质类项目的野外调查、项目分析、报告编写、审查以及后期技术服务类项目等工作;同时负责工程勘察类资质的升级以及维护等工作。 | 副高七级 | 核地质工程-岩土工程 | 202411 | |
7 | 张 斯 | 桃源公司 | 技术员 | 从事本部门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及报告编制等工作。 | 中级十级 | 地矿 | 202407 |
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,对以上同志的工作岗位、主要工作职责、聘任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局人事处或单位人事部门反馈。
局人事处联系电话:0791-86351380、86351276
2024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