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江西省战略性矿产资源技术保障重点实验室”组建公示
根据《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赣科发财字〔2013〕190号)有关规定,经现场考察、会议答辩等程序,并经江西省地质局局务会研究,同意将“江西省战略性矿产资源技术保障重点实验室”列入2021年江西省地质局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。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联系人:江西省地质局 科技教育处 毛影
电 话:0791-86122860
地 址: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176号715室
江西省地质局
2021年9月14日